我在工厂做临时工,做了11天,每天上班加班,没有休息一天,因本人不能适应工厂的工作强度提出急辞,经理也同意了,但合同写着急辞扣7天工资,我想问一下这合不合法
2021-01-14 22:56对于加班费的标准计算,可以依照劳动法的有关规定进行支付。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劳动者的加班费: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