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 女方在自己孩子5岁时就离家 一直未归 未办理离婚证 期间也试图找过(有备案) 但未果 在之前 因为需要缴医疗保险 家里老人需要报销医药费 但是女方离家出走 联系不到女方本人 男方准备消户 但是没有人接户 后来一直未消户 医疗保险费用也在续缴 男方便之后找到情人 但是未领证 未生育孩子 女方后来得知与他人结婚 并育有两子 现在回家 说需要办理身份证 因为现在身份证上是男方现情人的照片 名字是女方 改了照片 名字未改 现在女方起诉说要办理离婚证 但是 在自己孩子18岁之前抚养费 教育费 都未曾给过一分钱 甚至未曾打过电话 请问女方请求办理离婚证 是否需要把之前的费用补偿?
2022-02-21 1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