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在哺乳期男方一再逼迫离婚,在孩子两个多月的时候双方在民政局协议离婚,男方要求在协议上著名是女方要求男方不出抚养费,为了离开这个人只能接受,现在孩子快一岁啦了花费实在太大,而且有任何经济来源,在此期间男方家从未探望过孩子,现在还能起诉要抚养费吗?胜算大么?
6天前您好!根据法律规定,您可以在孩子的出生之日起两年内提起诉讼请求男方支付抚养费。在此期间,如果男方拒绝履行其作为父亲的责任,您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关于是否能胜诉,这取决于多个因素,包括案件的具体情况、被告的经济状况以及法官对案件的看法等。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来评估您的权利和可能的胜算。同时,如果您需要进一步的帮助或有其他相关问题,请随时与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