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分割问题,有两套房一居55平,三居110平,有一个孩子不到2岁女孩,男方父母房子拆迁,按人头分配平米数,每人50平,3850/平回购,超出的15平米是7300/平,他父母说房子让我们自己买,扣了我和他每人14.5万,孩子扣了2.5万,剩下现金45万,5万在他手里是给的租房补偿,剩下40万,有我的租房补偿5万,其他35万是孩子的搬迁补偿款、独生子女费和租房补偿,请问这些离婚了会如何分配,谢谢
2025-01-29 22:53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房产及其他财产权利应视为共同共有。因此,在离婚时,上述房产及相关财产权利应当由双方共同拥有。 关于孩子抚养权的问题,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可以考虑通过法院诉讼解决。关于赔偿金的问题,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协商处理,以公平合理的方式进行分配。 至于孩子的搬迁补偿款、独生子女费和租房补偿等款项,这些属于个人财产,除非另有约定,否则应归孩子所有。因此,在离婚时,这些款项不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综上所述,建议您与对方协商并寻求专业人士的帮助,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