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和男方育有一子一女,儿子三岁,女儿一岁,离婚的话我想儿子给男方,我自己要女儿,这样的话男方还需要付赡养费吗?婚前我是有收了男方彩礼钱,需要退还吗?结婚的时候也有收了亲友的钱,都在男方那里,我可以争取到一半吗?另外房子是婚前买的,男方父母出得,算共同财产吗?
2024-08-17 12:31关于您提出的问题,以下是一些可能的解答。 子女抚养权的分配。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子女的抚养权通常由双方协商决定。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法院会根据孩子的年龄、健康状况以及生活环境等因素进行判决。 彩礼返还。如果您在婚姻关系中没有得到任何经济补偿或精神赔偿,那么彩礼应该全额退还给您。但如果您的配偶已经支付了一些金钱作为对您的支持和承诺,这部分金额可以考虑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一部分来分割。 共同财产的界定。如果是婚后购买的房产,则一般被视为共同财产;如果是婚前购买且产权证上仅一方名字,则可能属于个人财产。因此,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建议聘请专业的房地产评估师或者律师进行详细分析。 赡养费。如果孩子未成年并且双方协议约定男方应承担一定的赡养费用,那么赡养费的具体数额可以通过双方协商确定,并按照法律程序申请法院确认。 最后,请记得在处理类似问题时,应当充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确保权益得到有效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