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上个月18号在厂里面上班被机器夹到手,造成无名指末端粉碎性骨折,中指指甲损坏。由于我是学生,跟学校来的,这个月底我要返回学校上学。我想问一下我离职之后厂里面还报销我的医院费吗?我伤残鉴定还没有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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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情况下属于工伤的,应该承担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等费用。伤情稳定后可以进行伤残鉴定获得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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