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在一家房地产销售公司工作4年多,现在依然在职,和公司劳动合同今年4月到期,一直没有续签,另有3个项目销售佣金没有结算完。现在和公司领导有意见分歧,想结算完佣金离职,我该怎么维权?感谢!
2025-02-19 08:59您好,根据我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员工在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到期后,如果双方未就是否续签合同进行协商或者约定,则视为自动续签劳动合同。因此,在您的情况下,即使您和公司的劳动合同已经到期,您仍然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此外,如果您还有未结项目的销售佣金需要结算,并且这部分款项是您工作的必要组成部分,您可以向公司提出请求,要求其支付剩余的销售佣金。如果公司拒绝支付,您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最后,建议您及时与公司沟通,明确您的诉求并寻求解决方案。同时,也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律师帮助您处理相关事宜,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