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的外公在76岁时过世,之前外婆在外公68岁时过世,之后外公70岁时另娶一伴并且登记,此伴也过世。现在有一笔补发的住房补贴,为60岁退休之前的补贴,请问这笔钱为我外婆的子女享有?还是要跟后娶妻的子女一起享有?
2024-10-30 20:32首先,您提到的外公和外婆去世的时间点以及他们之间的婚姻情况,并没有明确说明他们的子女是否已经过世或者是否有继承权。如果您有相关文件或证明材料,例如遗嘱、法院判决等,这些资料将有助于确定该补贴款的具体归属。 如果您的外公和外婆没有留下任何书面遗嘱或遗产分配协议,那么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该笔住房补贴应视为对所有子女(包括未过世的子女)共同财产的一部分。这意味着,无论前配偶是否已故,以及新配偶是否也已过世,该笔补贴都应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处理。 然而,具体到您的案件中,如果有其他证据表明您或其他亲属有权继承该部分补贴,比如遗嘱中的指定、法院判决书等,则可能需要考虑具体的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 综上所述,建议您收集相关的证据材料,以便更好地了解该笔补贴款的具体归属情况。如有疑问,强烈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确保权益得到充分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