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自98年至今就长期租用的原社办厂,其西车间8间,现邻居董**说其8间西侧一半(宽4米×长19米)在她土地证上,她05年买的原乡政府院,05年办的国有证,她要求我现立即拆除西车间,请问即使是买卖因我一直在使用我也应有优先权,为什么神不知鬼不觉地国有土地就成她自己的,还办了新证,我一直找乡调解,乡一直说她有证,董**起诉了我!我就因此事起诉了乡政府和土地局!后期乡政府后怕此事闹大就让我撤诉!我撤诉后乡政府一直不调解,董**又继续上诉!还有一个月开庭,想要律师代理应诉
2024-07-17 15:54您的情况涉及复杂的法律问题,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如果您打算进行诉讼,最好与经验丰富的律师合作,并且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详细的分析和规划。在处理此类纠纷时,应注意收集和整理相关证据,以便在法庭上支持您的主张。同时,了解当地的法律规定以及可能适用的法律程序也是非常重要的。 此外,在协商解决或通过其他方式解决问题之前,尽量避免进一步激化矛盾。如果您的律师认为有必要,可以考虑委托他们代表您参加庭审,并为您的案件提供有效的辩护策略。希望您的问题能得到妥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