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宣告后,被告提出上诉或者同案人员上诉,判决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在审理期间发现被告人在第一审判决宣告前还有漏罪,没有判决的第二审法院该怎么做,是否可以使用刑法第70条判决宣告后,刑罚执行完毕前发现漏罪
2021-01-05 10:00法院审判期间发现漏罪未起诉,可以建议检察院补充或者变更起诉,检察院不同意的的,法院应当按照检察院起诉的犯罪事实审理判决。《高法解释》第178条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中发现新的事实,可能影响定罪的,应当建议人民检察院补充或者变更起诉;人民检察院不同意的,人民法院应当就起诉指控的犯罪事实,依照本解释第一百七十六条的有关规定依法作出裁判。”第176条第1款第1项规定:“起诉指控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的罪名成立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