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婆因为扰序被派出所传唤,两个孩子在家里面不跟我妈,我妈没办法就把孩子送到了派出所,咨询警察后他们回复没有什么事情,我妈就离开了,当天夜里派出所打电话因我在外地出差无法接孩子,我妈也太累了没有去接,孩子被送到流浪儿童救助中心了,我老婆也被拘留5天。我妈次日到派出所接孩子后也被行政拘留。请问警察符合法律法规吗?
14天前根据您提供的信息,确实存在一些问题和争议。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车辆通行的行为属于扰乱公共秩序行为,依法应当予以处罚。 其次,在您的描述中,您提到您的妻子在接到派出所的通知后离开,并且第二天又被行政拘留。这可能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的相关规定,即被处罚人必须亲自到场接受处理。 再次,关于您母亲将孩子送到流浪儿童救助中心的问题,如果该救助中心有合法的接收和安置未成年人的职责,则应由救助中心负责接收和妥善安置您的孩子。然而,如果没有这样的职责或安排,那么这种做法可能会被视为违法行为。 最后,关于您提出的您作为被告人的母亲未能亲自前往派出所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被告人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出庭支持被告人。因此,如果被告人在外地出差无法亲自前往,应当通过其他方式通知其代理人或者委托他人代为出席法庭,而非让其他人代替。 综上所述,从您的描述来看,可能存在一定的法律瑕疵。建议您及时与相关的法律机构联系,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和帮助,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同时,也要关注相关法规的变化和最新政策,以便更好地应对可能出现的新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