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刚刚毕业一年的幼师,国内工资太低,想出国当汉语老师,所以找了一家教育机构(相当于中介,往国外送老师) 签订了合同交了7000元定金,然后爸爸突然有病做手术,不可以出国,想让教育机构退钱,教育机构的回复是签了合同不给退款。我想问在法律上就是签完合同就不能退钱对吗?谢谢您!
2025-01-30 22:01您的情况可能涉及违约责任和合同解除的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如果您已经与教育机构签订合同,并且该合同中有明确约定不得随意解约或提前终止合同的情况,那么教育机构有权要求您支付相应的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但是,如果教育机构没有履行其义务,如未能提供所需的服务或产品,而您也未违反任何合同条款,则教育机构应退还已收取的款项并承担相应责任。 对于您的情况,建议您尽快联系教育机构,了解具体的合同条款和双方的责任。同时,您可以考虑通过协商解决争议,以避免进一步的纠纷。如果无法达成一致,可以考虑向当地的消费者保护组织或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