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的问题关于劳动纠纷-试用期延长后被降薪降职,内容如下: 1. 入职日期8.24,入职岗位总经理助理,约定薪资7800元,试用期3个月,无社保。 2. 11月中试用期即将满3个月,我给公司总经理邮件提交转正申请,总经理以工作思路不清晰为由,未给予正面回复,也未批准转正申请。 3. 12月底总经理主动找我谈转正,转正条件为降薪1500,调岗,由总经理助理调岗为部门助理。 4. 人事找我谈1月将直接给我转正,我不接受。 我想问,遇到这种情况,我应该怎么保护自己的权益。
2021-01-03 16:05拖欠工资,不发工资、克扣工资劳动者可以打12333电话投诉,该电话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电话。也可以到劳动局监察大队投诉,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劳动监察大队协调不成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对劳动仲裁裁决拒不执行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