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房东跟一个租客签了一年的合同,但是租客在三个月房租到期后一直不给房钱,多住了一个月零10天,当时协商押金抵一个月房租,10天500的房钱之后给,我之后多次催钱就是不给,现在要去法院起诉,我的原意是押金作为提前退房和拖欠房租的违约金直接扣除,这1个月零10天的2000元直接补偿给我,这样可以吗
回答数:789
您好,我是法律部落的律师助理,很高兴为您服务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当前律师在线 26939 人今日律师解答 43673 条
首页
我的
电话咨询
5元
10元
50元
100元
根据您的满意度选择打赏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