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广西南宁厂里上班骨折有赔偿吗

2020-11-15 15:42
1个律师回复
咨询我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六)职工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发生事故的,亦可认定为工伤

2020-11-15 15:42:18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立即发布咨询

当前律师在线 25630今日律师解答 50584

相关推荐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离婚的问题 1回答
被打后对方逃跑了怎么办 1回答
我得了精神分裂 ,现在在治疗过程中,在这期间配偶想跟我到法院办理起诉离婚,法院会如何判决 1回答
无证驾驶一定要拘留吗 1回答
孩子被撞了我们如何能找到他人 1回答
两人交往到结婚,如果对方直到女方怀孕生子,男方才跟女方坦白有两个孩子,女方 1回答
老板欠钱不还,又没欠条怎么办 1回答
公司单方面调整员工工作岗位与部门,这个合法么 1回答
强制执行流程要走多久 1回答
在广西南宁厂里上班骨折有赔偿吗 1回答
拘留会留下案底吗?对孩子上学工作有影响吗? 1回答
免费咨询怎样才能让男朋友和他老婆离婚 1回答
父亲坐过牢孩子可以当兵吗 1回答
你好。我车借给朋友撞了 然后逃逸 交警已经放车了,车在他选的汽修厂修的,可是最后修好之后他说没钱提车,我该怎么办 1回答
您好,婚后购买房子产权证是一个人的名字,做贷款时用到了结婚证,请问房子是不是属于共同财产 1回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