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犯危险驾驶,故意损坏财物罪,判3缓5,已执行2年,这次70周年特赦,可以特赦吗?
2019-07-04 16:56只有以下的情况满足。根据国家主席特赦令,对依据2019年1月1日前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正在服刑的九类罪犯实行特赦: 一是参加过中国人民抗日战争、中国人民解放战争的; 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参加过保卫国家主权、安全和领土完整对外作战的; 三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为国家重大工程建设做过较大贡献并获得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五一劳动奖章”等荣誉称号的; 四是曾系现役军人并获得个人一等功以上奖励的; 五是因防卫过当或者避险过当,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剩余刑期在一年以下的; 六是年满七十五周岁、身体严重残疾且生活不能自理的; 七是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剩余刑期在一年以下的; 八是丧偶且有未成年子女或者有身体严重残疾、生活不能自理的子女,确需本人抚养的女性,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剩余刑期在一年以下的; 九是被裁定假释已执行五分之一以上假释考验期的,或者被判处管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