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和我丈夫是,2014年农历2月14日办的婚礼,但没有领证,直至去年冬天才领证,办完婚礼后不到3个月,也就是5五分左右,我丈夫向我借款8万元整,在今年的阴历九月份拉走我娘家22000元的养,没有付钱,我想知道如果我和我丈夫离婚的话,这些钱能否要回来?
2025-03-12 07:59尊敬的用户,根据中国法律规定,您和您的丈夫在未结婚的情况下,双方之间不存在婚姻关系。因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你们之间的借贷关系不受法律保护,无法要求对方偿还。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进行的借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除非有证据证明该借款并非用于家庭生活必需品之外的其他用途。由于您已经与丈夫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并且借款发生在您们婚后的第三个月,因此这笔借款应被视为夫妻共同债务,可以要求对方偿还。 如果您决定起诉离婚并主张返还借款,建议您先收集相关证据,如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以支持自己的诉讼请求。同时,考虑到经济状况和个人情感等因素,您可以考虑通过调解或协商解决这个问题,避免可能的法律程序带来的不利影响。 最后,请记得在处理任何法律事务时,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是非常重要的,以便获得最准确的法律意见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