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转双车道我在右边车道跟着前车左转,在快到第二个路口时被左侧一辆与我同向左转且占用了我右侧车道的挂车撞到了我车左后侧,当时我并未压线,属于正常左转,车速在右20左右,为什么当时交警判定我负主要责任
2019-09-08 23:38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作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案件的证据使用。因此,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行为不属于具体行政行为,不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如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书牵连的民事赔偿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