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的爷爷过世了,爷爷有子女5人,老大在很早之前就过世了,老大的儿子因为精神原因住在精神病医院。其他子女同意放弃房子,将房子继承到我父亲哪儿,那在进行公证的时候,需要老大的儿子签字吗?
18天前您好!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如果您的父母去世后,他们的遗产由您和您的兄弟姐妹共同继承,那么您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继承权的证明。如果您需要办理公证手续,则可以考虑让您的哥哥或弟弟作为见证人在场,并由他们签署声明书,表示愿意放弃对房产的所有权。 需要注意的是,在处理此类事务时,建议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确保所有步骤都符合当地的法律法规。此外,由于涉及到财产继承的问题,最好与专业的律师进行详细讨论,以便更好地了解相关法律条款和可能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