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动离职工资就没了吗

2019-08-15 17:08
1个律师回复
咨询我

离职与辞职没有本质的区别,从以前的规定看,一般是指尚未丧失劳动能力的干部由于某些个人原因,不能继续在用人单位供职,需要向用人单位提出离职要求,经批准后可办理离职手续,享受一次性的离职费待遇,与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当然,有的也不发离职待遇。例如:归侨、侨眷职工因私获批准出境定居,凡不符合退休、退职条件的,可办理离职手续,并按规定发给一次性的离职补助费。工龄每满1年发给1个月的本人标准工资,工龄10年以上的,从第11年起,每满1年发给1个半月的本人标准工资,但离职补助费的总额,最高不得超过24个月的本人标准工资。而国家劳动总局《关于职工要求离职另谋职业问题的复函》([80]劳险便字66号)规定,凡要求离职在城镇另谋职业的职工,经批准离职后,不发离职待遇。辞职的职工,在1983年4月9日发布《全国整顿企业劳动组织工作座谈会纪要》(劳人计[1983]12号)之前,是没有辞职生活补助费待遇的,此后的辞职费标准也低于离职费标准,即:家居城镇的职工,工龄每满1年,发给相当于本人半个月标准工资的一次性生活补助费,最多不超过6个月的工资;回农村的,工龄每满1年,发给相当于本人1个月标准工资的一次性生活补助费,最高不超过12个月的工资。这种辞职费也仅适用于原来的固定职工。合同制职工按《劳动法》的规定执行。虽然从最初的规定看,离职是对干部而言,辞职是对工人而言,但从后来的规定看,界限越来越模糊。实行劳动合同制以后,这两种政策规定运用的越来越少了,然而有一部分职工仍需适用这两种政策。 自动离职、擅自离职的含义是相同的,都是指劳动者不向用人单位打招呼,随意脱离所在工作岗位和所在单位的行为。这种不辞而别的行为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常常会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用人单位也往往要追究该劳动者的责任。用人单位对擅自离职的职工可按旷工处理,给予除名。按照国家规定,自动离职的劳动者不享受任何待遇。

2019-08-15 17:08:31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立即发布咨询

当前律师在线 25955今日律师解答 43827

相关推荐
有小三和老公在宾馆的亲密相片是否可以起诉起诉小三 1回答
物业收装修保证金合法吗 1回答
行政处罚处罚后再告知与处罚决定书可以吗 1回答
醉驾去北京不可以买动车票吗 1回答
c1驾驶无牌无证摩托车不去处理,会不会吊销驾驶证 1回答
交通事故双方有一方不配合解决责任最后会是谁全责 1回答
我期待合伙人逾期5天了协商不了,不是不还是实在没钱还了我该怎么办我可以报警吗 1回答
在人身保险合同中,受益人解除合同 1回答
你好?离婚需要什么材料 1回答
如果房东中途不租了怎么办 1回答
在线律师咨询马上回答 1回答
父母欠债以法律子女还可以上学嘛,而且对方是老师 1回答
同老板签了十年合同。现在公司做不到五个月辞退我。应该怎么补偿? 1回答
我是一农民工给人搞家装做泥工,完工了老板说三五天就给钱,当时也没打欠条,一共也就七八天活也没合同,平常也就电话和微信联系,就这样一直拖了很久,我现在怎样通过法律要回我劳动报酬,可以报警让派出所介入吗 1回答
帮别人贷款买的车,对方现在不按时还款应该怎么办 1回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