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有个问题想咨询您,我于2004年在本村亲戚家买了一快居住地【农村的房子加院子】,当时花了4500元,户主将土地经营证,房产证(草房已拆)给我了。同时还签了一份协议,但是没有过户,现在协议找不到了。 现在亲戚想让我再给两万块钱,否则不给过户,我觉得这笔钱不应该给,想咨询下律师我是否需要再给这笔钱,如果走法律途径能否正常过户(不用给他钱)。
2024-09-28 13:21您好!根据您的描述,如果您认为自己已经合法拥有该房屋的所有权,并且没有任何人向您主张权利的情况下,您可以拒绝再次支付任何款项。此外,您可以考虑通过诉讼或仲裁程序来解决纠纷,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护。建议您尽快与亲朋好友沟通,了解他们是否有其他要求,以便做出明智的决定。同时,可以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