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家狗狗在宠物店寄养,狗子由于他们的过失导致死亡。经过调查录像店方已承认是他方过失。双方协商赔偿我们2万5养狗期间所有费用,另外再送同品种的狗子一条。但是店方说一次性拿不出2万5要拿店里流水账给我们,说一个月。请问写欠条有用还是得签协议?如果他日店方赖账是否具有法律效益?

2019-07-12 14:06
1个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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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欠条是有法律效力的,只要对方签字就可以了。

2019-07-12 14:0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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