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多次来找男方,多次发生关系,男方多次给女方汇钱,分手一年后,女方又来到男方的地方,再次自愿发生关系,事后女方告男方强奸,能成立强奸罪吗?
回答数:648
如果能够证明女方是自愿的发生行为就不属于强奸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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