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小想问一下上个星期三我去上班的路上摔伤了胳膊,我请了三天的病假,可是胳膊到今天为止还没有好于是我又请了三天的病假。可同事告诉我如果我不去上班单位要劝退我,因为我没有过试用期呢所以单位有权力劝退我。我想问一下如果发生这样的事情了我怎么维权。而且单位为什么不给我算工伤。
2024-11-29 01:45您好,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员工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可以认定为工伤。如果您在上班途中遭遇意外伤害,并且能够证明是因工受伤,您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和工伤待遇。关于是否需要提前通知的问题,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时间(如3天)通知劳动者进行离职手续。同时,如果您的情况符合工伤标准,那么单位可能会依法支付您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用、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等。如果您对单位的处理方式不满,可以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或通过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进行协商解决。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