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两台医疗设备于14年租赁给一家公立医院,后于16年,该医院以政策改变为由,擅自停止设备使用,并停付租赁费,于18年又要求免费试用3个月,我公司为顾全大局同意,事实上该院使用长达18个月,于上周又蛮横要求我方拆走设备,请问是否可以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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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可以起诉的,建议您搜索有关证据向法院起诉并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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