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潍城买的房子 ,购房合同显示付款方式为首付50%,贷款50%, 其实首付的50中我支付了30%其他是开发商不知道怎么付的。开发商说肯定不会让我付款那20%,因为合同上写的付费方式为50/50. 我想咨询一下 这样我还需要付20%吗
2024-07-18 09:42您好!关于您的问题,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已经支付了房屋总价款的30%,而剩余70%(即50%)尚未支付。如果合同确实写明的是“首付50%,贷款50%”,那么这实际上意味着剩余的50%应该由您和开发商共同承担。因此,按照合同约定,剩余的20%也应该由您来支付。 如果您对合同条款有疑问或者不满,建议您与开发商进行协商或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便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在任何情况下,确保您的权益得到保护是非常重要的。 最后,请注意保留所有相关文件和通信记录以备不时之需。祝您一切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