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女儿今年十三岁读初一。昨天接女儿放学,她告诉我一个很多年前发生在她身上的秘密。我很是震惊、后怕……!她巳记不清具体时间了,有天晚上她爸和几位牌友到茶楼打麻将,随便把当时只有9岁左右的女儿带着一起。麻将打到中途时其中有位叫陈老五的牌友说要回家拿点东西,问我女儿去不去玩、我女儿同他一起到了他家,他又问我女儿冷不冷,边说边就把手升到我女儿的裤子里乱摸,女儿说她当时只觉得这是不好的,很害怕……说话都结巴了!吵着要回家。于是他又把女儿带回茶楼。事情经过大概就是这样,事情过去好几年了,对时间很模糊了,又没有证据!还能让他绳之于法吗?我应该怎么做最好!
2024-07-20 17:36关于您提到的问题,根据我国《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成年人犯罪需要满足一定的年龄条件才能承担刑事责任。一般来说,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不构成犯罪;不满16周岁且精神正常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然而,在您的情况下,由于您女儿已经13岁,并且在事发时还不到14周岁,因此按照法律规定,您女儿的行为并不构成犯罪。但是,如果该行为造成了严重的后果(如身体伤害等),您女儿的监护人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对于您提出的情况,建议您可以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您可以与您的女儿进行深入交流,了解她当时的感受和想法,帮助她理解和处理这一事件带来的心理影响。 其次,您可以寻求专业的心理咨询师的帮助,帮助您女儿理解并处理这一事件的影响,以及如何面对未来的挑战。 最后,如果您认为有必要,可以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由警方进一步调查取证,以确定是否构成犯罪。 总之,作为家长,保护孩子免受侵害是我们的职责之一。希望以上信息能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