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朋友离婚后没有付抚养费,被对方法院申请未履行职责,现在嫁给别人,买一套房子,房子上有她名字,法院有权利收回卖了吗
2025-07-03 12:36在处理这类案件时,需要明确以下几点。 离婚后的抚养义务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一部分。如果您的朋友没有按照约定支付抚养费用,那么该部分的财产应被视为其未尽到抚养责任的行为所产生的后果。 对方申请未履行职责并胜诉后,法院有权采取措施保护其权益。这可能包括执行判决要求对方履行义务或强制执行财产等手段。 如果您朋友的配偶后来结婚,并且购买了一套房产并在其中享有所有权,这意味着他们已经获得了这套房产的所有权。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即使房屋上有了她的名字,也不影响法院对该套房产进行执行和处置的权利。 在执行过程中,法院会考虑多种因素,如财产的价值、用途以及双方的具体情况等,来决定是否可以采取相应的行动。 综上所述,虽然房屋上的姓名不影响法院的执行权,但具体情况还需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建议与专业的法律顾问详细沟通,以获得最准确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