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六年我调到七队上班,队上刚好有间空房就安排我去住。同年房改我交了1500元钱给农场。一住二十来年。曾住过此房也在房产局登记过的人,当时因为是危房没办成房产证,现火车路通,他儿子有权力要回去吗?他本人已去世
2025-08-31 14:16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在九十六年被分配到七队并住在一间空房中,并且在此期间完成了房改并支付了1500元给农场。这表明您有权要求返还该款项。 然而,由于您没有办理房产证,您的所有权可能受到限制。因此,如果您的房主的儿子想要收回房子,他们必须首先证明自己对房屋拥有合法的产权或通过其他途径获得房屋的所有权。 建议您尽快与您的房主的儿子沟通,了解他们的意图和计划,并考虑寻求专业的房地产法律顾问的帮助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