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房买卖问题,开发商宣传和实际不符,

2019-08-26 14:28
1个律师回复
咨询我

2003年6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就有相关规定:   “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对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2019-08-26 14:28:30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立即发布咨询

当前律师在线 29248今日律师解答 46759

相关推荐
离婚协议书可以自己打印吗 1回答
我要求持a证,有五年以上经验的律师 1回答
房屋占地面积问题,房产证上的面积与村委会量的有差别 1回答
没有房产证的房子拆扦房屋赔偿标准2017 1回答
鞍山贩毒嫌疑人没有判决前关押在哪里 1回答
沧州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庭综合处诉讼请求怎么写 1回答
你好有房屋租赁合同律师 1回答
不符合事实的事原告证据欠缺就只能认输吗 1回答
腰椎受伤可以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吗 1回答
单位上班死亡后多久法律不管了 1回答
区法院将案件指定交通不便的乡镇法庭审理 1回答
两个女儿,大的27个月,小的6个月,大的户口在女方,女方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几率大吗?离婚两个孩子怎么分 1回答
有人要孩子吗 通过合法途径 1回答
给人担保贷款逾期本金已还,征信能恢复吗 1回答
拆迁纠纷不知道具体数额怎么起诉 1回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