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起交通事故,我59岁,我想问一下您们律师,车主占主要责任,我占次要责任,我占次要责任是百分之几十?我住院期间是不是该问他要,住院费,务工费,营养费,护理费,这些费用各是多少!希望您们律师能一一解答?谢谢你们
2024-10-12 15:50您好,根据法律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首先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予以赔偿。如果事故各方在事故发生时均未投保交强险,则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关于次要责任的比例划分,通常情况下,法院会根据双方的过错程度来确定比例。不过,具体的比例需要结合具体案件事实和证据才能确定。 至于您提到的住院费用、劳务费、营养费等费用,这部分费用一般应由肇事方承担。因为这是由于您的身体受到伤害而产生的合理费用,应该得到相应的补偿。如果您认为这些费用过高或不合理,您可以要求对方提供发票或其他证明材料,以便进一步核实费用的真实性。 最后,建议您尽快与保险公司沟通,了解相关的理赔事宜,并及时收集和整理相关证据材料,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祝您早日康复并顺利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