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前妻在婚姻存续期间因赌博找借贷公司借了款,这些我都不知道。因为借贷公司给我打电话说她申请了办信用卡,然后问了她工作,位宿地址及我们之间的关系,我都如实作了回答。现在我们离婚几个月了,协议上说清楚因赌博债务由她承担。现在借贷公司联系不上她,说要我承担债务,我连她当时贷了多少钱及偿还方式都不知道,也不知是贷款公司,请问我需要承担这笔债务吗?谢谢!
2025-03-30 14:04您所描述的情况可能涉及到夫妻共同债务的问题。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如果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因此,在没有证据证明该借款并非用于家庭生活或双方同意的情况下,债权人有权向借款人及其配偶主张债权。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即使您的前妻未能及时还款,也不能单方面推断其无法偿还债务的事实。此外,作为被告方,您可以提供相关证据来反驳原告方的主张,如借贷合同、支付记录等。同时,如果您认为自己无须承担责任,也可以考虑通过协商或其他途径解决此事。 总之,建议您与债权人沟通,了解对方的具体要求和证据情况,并收集自身能够提供的有利证据。必要时可以寻求法律帮助以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