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个门面租出去了,有签订合同,房屋租金是按照季度交付,当初约定提前一个月交付房租,现在不交租,不退房,不接电话。
2024-09-06 19:50您好,根据我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了支付方式为按季度交付房租,并且在合同中有明确规定房东有权随时解除合同。因此,如果承租人不按时缴纳房租并拒绝继续使用该房屋,则出租人可以要求终止合同,并收回房屋使用权。 如果您已经与承租人就未支付的房租达成协议,比如同意延长付款期限或者减免部分房租等,那么您可以尝试协商解决。但如果无法达成一致,您可以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同时,请注意保存好所有相关的书面证据和沟通记录,以备后续处理时需要。希望这些建议能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