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贷款买车后,车贷有逾期被担保公司扣车,之后每月都已按时还款,但担保公司还是扣押,最终持续了8个月长的时间,如今尾款已全部还上,但担保公司依然还是扣押,并告知交1.6万元违哟金才肯放车,当初购车合同本人没有,在银行的催促下也没仔细看合同内容就签字了。请问一,担保公司索要1.6万元违哟金合里吗?二,如果经诉讼来解决我能拿到租车代步费吗?三,如果经诉讼来解决我能拿到车辆折旧费吗?
2024-09-24 18:15关于您提到的问题,我可以给您提供以下解答。 一、关于违约金的问题,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若借款人已经按时偿还所有欠款,则无须支付违约金。因此,担保公司在未得到借款人同意的情况下要求支付违约金是不合法的。 二、如果您认为担保公司的行为构成了违法行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以获得赔偿。在诉讼过程中,您可以主张借款人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租赁费用和车辆价值损失等。不过,具体的赔偿金额需要根据您的具体情况而定。 三、如果经过司法程序,您可以要求法院判决被告赔偿您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租赁费用和车辆价值损失等。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这仅限于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其他方式可能无法得到保障。 综上所述,建议您尽快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同时,也建议您在签订任何合同之前,一定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确保自己能够理解并接受其中的所有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