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了经济适用房,和房产商签了合同,付了首付,但是银行的贷款没去办,这样想买商品房,杭州地区的算第二套房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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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后再次申请购买商品住房的,认定为家庭第二套(及以上)住房。因此,在你的情况下,如果已经通过经济适用房购买了第一套住房,并且现在想要再购买商品住房,那么在申请第二次购房资格时,将会被认定为家庭第二套(及以上)住房。建议您及时联系相关部门了解具体政策规定,并按照要求进行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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