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婚内购买的经济适用房,可否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可以,需要什么手续如何处理。谢谢!
2025-01-10 13:06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屋,无论是否属于经济适用房,均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因此,在没有特殊约定的情况下,您和配偶应当就该房产进行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 如果您希望将该房产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来处理,通常需要通过书面协议的方式明确表示您的意愿,并且该协议应当经过公证或者法院的认可。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确保双方对财产分割的同意是真实的,并能够得到法律上的认可。 请注意,具体的操作流程可能因地区或国家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建议您咨询当地的法律专业人士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