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一方放弃加上夫妻另一方还算夫妻共同产吗,享受同样的权利吗
25天前《民法典》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如果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对外借款用于家庭消费或者共同生产经营活动,即使该笔借款是在婚前取得的,也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因此,在处理此类案件时,法院通常会认为该笔借款是夫妻共同债务,并要求夫妻双方承担连带还款责任。 至于您提到的“不动产一方放弃”,这在法律上并没有明确的规定。一般来说,如果夫妻一方自愿放弃对共同财产的一部分份额,这部分财产仍然视为夫妻共同财产,且其配偶享有同等的权利。但具体到是否需要支付放弃部分的补偿金等,则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判断。建议您详细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或查阅具体的司法解释和案例,以便更好地了解您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