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前夫2014年离异了,离婚协议中他不承担一点孩子的生活和学费,离婚几年他也从未看过孩子,我现在失业了孩子的学费和生活费我负担不起了,孩子上高中国际部一学期的学费是23000元,生活费在一千元左右,补课费每个月也要两三千左右,我实在是没有能力再负担了,请问我能不能要求他承担孩子的学费和生活费,他有能力负担,家里的房子刚刚拆迁又赔了3套住房,拆迁补偿款也有几十万!
2025-01-11 20:44根据法律规定,父母有义务保障子女的基本生活需求。如果您的前夫有能力支付孩子的教育费用,您可以考虑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其财产,以确保孩子能够接受必要的教育和照顾。 此外,您也可以考虑与前夫协商解决这个问题,通过签订新的协议来确定双方的责任和义务。请注意,在处理类似情况时,应尽可能地维护家庭和谐,避免激化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