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98年生人,17年的时候做兼职,拿自己身份证跑腿给人办营业执照,今天审批局的给我打电话说股东之间出现问题,有一个股东要起诉,因为是我的身份证,所以我是第三人,现在应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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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首先您如果知道当初拿您的身份证是给办营业执照,您就得预见到现在的事情。您可以先承担责任,后期找应当承担责任的人要求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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