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一家武馆的负责人,昨天下午一五岁的小男孩在父亲的陪同下来我们这报名,由于未到上课时间小男孩就在馆内玩耍并且摔伤了(期间小男孩的父亲并没有委托我们看护便离开了,由小男孩的姑姑看护)事情发生后我们第一时间带小男孩去当地的骨伤医院拍片加治疗并通知小男孩父母。为了稳重起见在取得小男孩父母的同意后我们又带小男孩来到市区最好的人民医院检查并二次拍片,最后结果是小男孩左手肘轻微骨折需打石膏。另外我们不是全托管制武馆,期间所有医疗费用都由我们武馆出的,请问我们还要担其它责任吗?(小男孩父亲离开和小男孩姑姑在场以及受伤过程都有监控录像)。感谢
2024-10-10 23:36尊敬的客户。 您所描述的情况中,您作为一家武馆的负责人,在处理孩子受伤事件时已经采取了一系列积极措施,并且得到了孩子的家长的同意,同时有监控录像可以证明整个过程中孩子的安全状况。 关于承担责任的问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如果您的武馆能够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其对孩子的安全负有监管义务,并且尽到了相应的注意义务,那么可能不会承担法律责任。此外,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如果孩子受伤是因为第三方的原因造成的,那么武馆也可能不承担责任。 然而,如果您认为自己的行为没有达到应有的标准或者存在疏忽大意的情况,那么您仍然需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考虑与孩子的家长进行沟通,寻求解决办法,比如协商赔偿事宜等。 总之,您应该及时了解有关法律法规,并在处理类似情况时遵循相关规定,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和损失。希望上述信息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有其他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