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帮别人做贷款,可我又怕别人不还银行找我 ,人家说给我写保证书,这个保证书会有法律效果吗?
2024-11-05 12:32在您的情况下,如果他人向您提出要求并要求您为他们的债务提供担保,您有权拒绝。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63条的规定,一方不得将自己的债务转移给另一方,而应由原债务人直接承担。 因此,即使对方提出了书面的保证书,这并不能构成对您个人责任的转移或免除。相反,您可以拒绝接受任何基于此保证书的请求,并且可以采取措施保护自己免受可能的风险和损失。 此外,如果您需要帮助处理此类情况,请考虑寻求专业的法律建议,以便更好地了解您的权利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