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一个多月前,我应为买卖的事情,和别人发生了争执,后来那个人给我打电话,说要来砸我家,过了一会又给我打电话说约了个地点要和我见面,结果我带了三个人,算我共四个人去的,对方来了两个人,我们到了预约地点,没说几句就动起手了,是我先动的手,把对方一个男子,右胳膊打骨折了,还有一根小手指打骨折了,事后对方报案了,现在我弟弟和我哥哥都在看守所了,到今天已经是第三十七天了,由于特殊情况,我们四个人里有两个人办了取保候审,我和我们其中一个,我弟弟和我二哥还在里面,我弟弟他们进去第四天检查院已经批捕了,算刑事案件,我想问的是,我们这个案子按正常来讲应该怎么给我们判决,还有就是如果现在给我弟弟和二哥办取保出来,能不能办?
2025-03-23 14:56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的案件属于共同犯罪,其中一人(您)对他人造成了伤害,并且您参与了伤害行为。这种情况下,通常会根据刑法的规定进行处理。 对于您的情况,如果您希望尽快获得判决,建议与辩护律师联系,了解案件的具体进展和可能的判决结果。此外,关于取保候审的问题,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因为这涉及到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因此,建议您咨询专业的律师以获取更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