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质询女方上诉离婚的程序
2019-11-12 10:45女方需要到男方所在的法院起诉,提交起诉状和证据材料。法院确定立案后需要缴纳案件受理费,之后等待法院的开庭通知,最后是法院判决。需要提交的材料如下: (1)本人的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2)居民身份证(应在有效期内)(原件和复印件); (3)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4)亲自签字的起诉状(两份); (5)如果有共同财产,需提供财产证明文件; (6)如果有子女,需提供子女身份证明文件。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离婚诉讼】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