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62岁工伤住院出院后公司以年龄大为由提前解除合同,合同明年五月份到期。9月20日受伤住院10月12日出院的,解除合同工资只给发到9月其他都不给了工伤医疗费用公司出的,其他工伤医疗补助也没有。这个事情公司是否合法
2020-10-31 15:21首先,需要判断是否是属于工伤,主要取决于和该公司是否是属于劳动关系。劳动关系指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与用人单位之间形成的一种相对稳定的权利义务关系。需要个人提供工资报酬领取的银行卡、工资条,工作证、胸卡,“用工登记表”、“报名表”等,考勤记录,或是工友、同事的书面证明。供劳动局认定存在劳动关系。其次,认定为存在劳动关系的,还需要证明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据此可以向当地的劳动部门(一般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由劳动行政部门进行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