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现在哺乳期内,有和老公离婚的想法,请问需要怎么做
2019-07-02 17:29你好,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也就是说,如果女方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想离婚,双方可以协商,或者采取诉讼的方式解决。如果男方想离婚,且女方存在重大离婚过错,可以采取诉讼的方式解决。 同时,法院判决双方离婚的唯一前提条件就是双方感情已经破裂确实无法在一起生活。根据《婚姻法》(修正案)第32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这一规定说明,男女一方提出离婚后,是否准予离婚,不取决于另一方是否同意离婚,而是法院依据夫妻双方的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和调解有无效来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