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有一家公司,法人代表和大股东都是他,但因为公司营运上的特殊情况,需要法人代表和大股东不能是同一人。所以朋友找我帮忙,他将他的股权转让给我,并进行工商变更登记,向社会公示。然后,我再将股权重新转回给他,并去公证处进行公正,但不做工商登记、不向社会公示。也就是说,明面上向社会公示的我是大股东,实际上大股东仍然是他。想问,如果公司以后出问题,需要承担法律责任,我是否存在风险?公正是否起法律效力?(请以短信回复,电话接听不太方便,谢谢!)
3天前您好,根据您的描述,您可能面临以下风险。 法律责任。虽然在表面上您成为了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但在实际操作中,您的行为可能被视为对原股东权益的侵犯或不当交易,可能会导致法律纠纷。 公司运营风险。您的行为可能导致公司经营状况恶化,甚至引发其他股东不满,进而影响到公司正常运作。 信息披露义务。由于您未履行工商登记和社会公示程序,可能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如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等。 民事诉讼风险。若公司因管理不善或其他原因而出现问题,您作为新的实际控制人,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综上所述,建议您谨慎行事,确保自己的行为符合法律规定和商业伦理。如有任何疑问,建议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