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费的收费标准我公司安排本月25日-30日,办理集中交房手续,您的交房日期为2020年11月29日,近期您会收到本公司邮寄的入住通知书,上述交房时需缴纳的各项费用及交房地点、需携带的证件及复印件,望您在本月25日前先至指定地点缴纳公共部分维修基金,届时携带相应票据前来办理。 此批次交房,物业费自办理交房之日至2020年12月31日为优惠减免期,首年计费时间为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2021年1月1日为首年计费起始时间,逾期未办理交房手续,自2021年1月1日起物业公司将按《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第四条(原合同第十一条补充约定),每日收取50元保管费,请您及时办理! 另外
2020-11-19 19: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