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离职员工在微博公开举报我,找到他后他表示要去申请劳动仲裁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我让他不要去了按照相关的依据私人支付给他钱,他收到钱后便删除了微博,他的行为构成敲诈勒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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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构成敲诈勒索要看是否要求的是不当的利益,如果对方索要的是合法的赔偿,那么是不属于敲诈勒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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