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老婆结婚时的婚房是我爸买的小产权房,合同名字是我爸的,也经过公证处。现在我老婆要和我签一份合同,大概内容就是说那套房子属于婚后财产,我们现在感情不是多稳定,这个合同能不能签,是合法有效的吗?
2024-12-26 12:34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小产权房是指未获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其性质一般为集体所有制,不具有完全的法律效力。 在您和您的妻子签订合同时,如果该合同涉及到您父亲购买的房屋,且该房屋登记在您的父亲名下,并通过了公证,那么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该房屋应当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即使您和您的妻子对这套房子有其他约定或者协议,也无法改变该房屋应被视为共同财产的事实。所以,建议您和您的妻子协商并重新考虑是否签订这样的合同,以确保双方的利益得到保障。 此外,如果您和您的妻子的感情不稳定,也可以考虑寻找更加稳定的解决方案,比如离婚后再另行处理房产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