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离婚,我可以分到多少财产。我们是今年2月结的婚,未婚先孕,8月13的预产期,我想孩子一出生就离婚。财产情况:结婚时他家给了买房钱30万,我的陪嫁及私房钱有10万,总共四十万,准备买房的,一直没时间买,现在30万在他妈的银行卡上。请问,离婚后我能分多少钱?有没有对我的赔偿
2024-12-03 11:57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均等分割,具体分配比例需要考虑双方的经济状况、婚姻存续期间的贡献程度等因素。在您的情况下,如果法院认为您和对方的经济状况较为相似,且没有明显的过错行为,可能倾向于平均分配共同财产。 关于孩子的抚养权,通常会综合考虑父母的经济能力、居住环境、健康状况、是否有犯罪记录等因素来决定。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通过争取更多的抚养权或获得更多的探视权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至于赔偿问题,这主要取决于您的具体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一般来说,如果一方存在过错行为,另一方有权要求损害赔偿。然而,具体的赔偿金额需要依据实际情况进行计算,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等。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法律适用应以当地法律法规为准,并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